《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出台。该文件分别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根据《意见》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意见》同时强调:“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长期以来农村发展一直远远滞后于城市,一些农村甚至被边缘化、空心化。这显然不利于我们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诚如《意见》所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乡村振兴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而广大民营企业将大有可为。《意见》强调,实施乡村振兴,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强调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民营企业更不能缺位。无论是在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还是在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农村旅游康养等方面,都需要民营资本的参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将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并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这一切,都给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商机。一些正处在寻找出路的中小企业不妨从乡村振兴战略中寻找商机,甚至谋求转型,规划新的发展方向。
“春到人间草木知”。相信宏伟的乡村振兴战略一定会带来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而广大民营企业深入其中,一定会如鱼得水,充满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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